来源:威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9-03 23:06:32 阅读量:1682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中国共产党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中共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县纪委)由中国共产党威县代表大会产生,威县监察委员会(简称县监委)由威县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纪检监察工作。县纪委与县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中国共产党威县纪律检查委员与威县监察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市纪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策部署,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区)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支持配合巡视、巡察工作。承担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做好巡视、巡察整改督查督办工作,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巡视、巡察移交的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
(四)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市纪委、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策部署,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全县纪检监察法规制度,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
(八)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县委组织部负责县委巡察办的科级干部提名、考察,报县委任免;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县委巡察办乡科级及以下干部人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县管企业和县委管理领导班子院校、医院、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十)完成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威县纪委监委,纪委为县处级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宣传部等16个科室。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规格 | 经费保障形式 |
办公室 | 行政 | 副科级 | 财政拨款 |
信息网络中心 | 事业 | 副科级 | 财政拨款 |
宣传部 | 行政 | 副科级 | 财政拨款 |
党风政风监督室 | 行政 | 副科级 | 财政拨款 |
信访室 | 行政 | 副科级 | 财政拨款 |
案件监督室 | 行政 | 副科级 | 财政拨款 |
干部监督室 | 行政 | 副科级 | 财政拨款 |
案件审理室 | 行政 | 副科级 | 财政拨款 |
第一监督检查室 | 行政 | 副科级 | 财政拨款 |
第二监督检查室 | 行政 | 副科级 | 财政拨款 |
第三监督检查室 | 行政 | 副科级 | 财政拨款 |
第四监督检查室 | 行政 | 副科级 | 财政拨款 |
第五监督检查室 | 行政 | 副科级 | 财政拨款 |
第六监督检查室 | 行政 | 副科级 | 财政拨款 |
第七审查调查室 | 行政 | 副科级 | 财政拨款 |
第八审查调查室 | 行政 | 副科级 | 财政拨款 |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县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管理,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的预算中。中国共产党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收支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2020年预算收入765.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65.57万元,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核拨收入0万元,其他来源收入0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中国共产党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为765.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0.61万元,包括人员经费487.07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143.54万元;项目支出134.96万元,主要为办案问责支出98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安排765.57万元,较2019年增加71.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6.99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相应增加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增加14.96万元,主要是增加政府购买劳务服务专项经费36.96万元,巡查经费减少20万元,纪律审查调查经费减少2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178.28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办公用房电费、日常维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20年,我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8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8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万元);公务接待费7.5万元。“三公”经费与上年减少4.5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了4.5万元。
五、预算绩效信息
第一部分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一)总体绩效目标
2020年,威县纪委监委要坚定不移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安排部署和县委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分项绩效目标
1、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
绩效目标:接待来信来访,受理群众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检举、控告,监督检查违纪违法情况;坚持挺纪在前,明确执纪审查重点,严肃查办案件,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突出监督首责,创新监督方式,构建常态化监督体制;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持续深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打伞”专项斗争。
绩效指标:查办案件数、办结案件数量占立案案件总数的比率、被投诉的执法办案行为次数。
2、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绩效目标: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监督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县、乡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营造不想腐的良好环境;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把作风建设推向深入。
绩效指标:警示教育率。
3、开展监督检查及巡察工作:
绩效目标:认真开展党规党纪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支持配合巡视、巡察工作,承担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做好巡视、巡察整改督查督办工作,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巡视、巡察移交的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
绩效指标:查办案件数、办结案件数量占立案案件总数的比率。
4、纪检综合事物管理:
绩效目标:精心组织实施“素质提高工程”,开展思想政治、党规党纪、业务能力教育培训;开展办公楼维护及内网建设,努力实现科室内网案件办理,谈话室内部建设;开展纪委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纪委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打造忠诚担当、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做好经费预算、决算和后勤保障工作,支持履行主责主业。
绩效指标:工作完成率。
(三)工作保障措施
为切实实现本年度总体目标和分目标,保证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实效,全年将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突出政治监督,认真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活动,优化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二、坚持挺纪在前,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强化纪律教育,强化对党纪党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案件通报曝光、警示教育大会、提醒短信等形式,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的作用,关口前移,防患未然,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建立健全可操作用容错纠错机制,营造干净干事创业环境;严格执行党规党纪,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三、强化压力传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加强对主体责任“五个要到位”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党风廉政定量与定性考核管理机制;加大问责力度,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严格履行纪委监督责任,制定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强化对县直单位和乡镇的监督检查,确保管党治党责任层层落实,压力传导。
四、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严肃查办“四风”问题,建立纠正“四风”的长效机制,严查顶风违纪行为,久久为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大力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纪律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不断创新教育载体,丰富教育活动,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加强反腐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扎牢制度牢笼,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体制。
五、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提高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扶贫领域优亲厚友、雁过拔毛等违纪违法问题,发现问题从严从快处置;进一步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打伞”专项斗争,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严肃惩治涉黑涉恶腐败。
六、强化政治巡察定位,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一方面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巡视巡察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配合县委做好中央和省委巡察、市委巡察意见反馈和整改落实工作;支持配合巡视、巡察工作,承担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做好巡视、巡察整改督查督办工作,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巡视、巡察移交的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
七、全面开展纪检监察队伍能力素质建设,建设忠诚担当、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深入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提升”活动,着力提高政治能力、业务能力、执行能力;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内部监督管理,严格贯彻执行内部规章制度,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严防“灯下黑”,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队伍。
第二部分 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1、纪委监委纪律审查调查经费(非税)绩效目标表
222002中国共产党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单位:万元 | |||||
项目编码 | 222-0401-JXN-TA9C | 项目名称 | 纪委监委纪律审查调查经费(非税) | |||
预算规模及资金用途 | 预算数 | 98 | 其中:财政资金 | 98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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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于加大纪律审查,突出执纪审查重点,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挺纪在前,保证党章和党内法规得到遵守。 | ||||||
资金支出计划(%) | 3月底 | 6月底 | 10月底 | 12月底 | ||
25.00 | 25.00 | 25.00 | 25.00 | |||
绩效目标 | 1、落实中纪委全会精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 2、严格预防腐败,保证政令畅通,净化党风政风。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值确定依据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2020年案件数 | 查办案件数 | ≥100件 | 《邢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县、市区量化办法》 |
质量指标 | 案件办结率(%) | 办结案件数量占立案案件总数的比率 | 100%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 |
效果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执法办案投诉次数 | 被投诉的执法办案行为次数 | 0次 | 《申诉条例》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错案件数 | 错案数件数 | 0件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
2、政府购买劳务服务专项经费绩效目标表
222002中国共产党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单位:万元 | |||||
项目编码 | 222-0801-JXN-DCWV | 项目名称 | 政府购买劳务服务专项经费 | |||
预算规模及资金用途 | 预算数 | 36.96 | 其中:财政资金 | 36.96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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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省市纪委多次提出“要确保办案安全,牢牢守住底线”的要求,县纪委监委根据审查调查、办案安全、降低安全隐患等多方面需求于2019年4月,经县委、县政府批准,由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招录派遣人员9名。 | ||||||
资金支出计划(%) | 3月底 | 6月底 | 10月底 | 12月底 | ||
25 | 25 | 25 | 25 | |||
绩效目标 | 1、我单位通过公开招聘公务用车驾驶员的工资。 2、办案安全、安全隐患等多方面需求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值确定依据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出勤率(%) | 实际出勤驾驶员数量占总人员数量的比率 | ≥95% | 出勤考核办法 |
数量指标 | 出车天数 | 出车行动的天数 | >22天 | 出勤考核办法 | |
效果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安全率(%) | 安全出车次数占总次数的比例 | 100% | 出勤考核办法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科室对驾驶员的评价 | ≥99% | 调查问卷 |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我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具体内容见下表。
222中国共产党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单位:万元 | |||||||||||
政府采购项目来源 | 采购物品名称 | 政府采购目录序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政府采购金额(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 | ||||||
项目名称 | 预算资金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基金预算拨款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财政专户核拨 | 其他来源收入 | |||||
中国共产党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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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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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监委纪律审查调查经费(非税) | 98 | 木制台、桌类 | A060205 | 张 | 10.00 | 0.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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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监委纪律审查调查经费(非税) | 98 | 木质柜类 | A060501 | 套 | 5.00 | 0.1 | 0.5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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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监委纪律审查调查经费(非税) | 98 | 其他家具用具 | A0699 | 套 | 10.00 | 0.05 | 0.5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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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七、国有资产信息
中国共产党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629.83万元(详见下表),本年度各单位(处室)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2万元,主要为办公家具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表,详见政府采购预算表。
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 ||
编制部门:中国共产党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1日 | |
项目 | 数量 | 价值(金额单位:万元) |
资产总额 | —— | 629.83 |
1、房屋(平方米) | 1118 | 84.20 |
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 | 1118 | 84.20 |
2、车辆(台、辆) | 16 | 193.26 |
3、单价在20万元以上设备 | —— | 0 |
4、其他固定资产 | —— | 352.36 |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租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上缴上级支出: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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